今年8月1日“营改增”试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,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。然而物流企业税负“不降反升”,财政部正在研究将公路收费纳入抵扣的办法。 目前,物流企业可抵扣的项目只有购置新的运输设备、燃油费和修理费所含的进项税。存量资产、人工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检测等均不属抵扣的范围,对仓储、货代企业抵扣很少,反而对原3%的装卸费改为6%的增值税,对代收代付的建港费、商检费、通关费等不抵扣,作为营业收入纳税。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财政部正在研究把公路收费纳入抵扣的方法,以降低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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